本报讯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对发电生产过程中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总公司近期制定了电厂《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垃圾焚烧发电是新型的产业,很多事故及规章制度多与一般的产业不同,过去我们对电厂生产事故总处于模糊的概念,该如何定义,如何处理,公司内部都没有一个有效的范本来制约。致使我们很多时候只能在摸索中前进,无章可循,往往是经验和临时性研究决定来处理发生的事故。这给工作的有效开展带来很大的阻力。为克服这种现象,公司领导决定由运营部牵头,于近期内制定出台电厂《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程》,以规范电厂管理制度。
本调查将遵循实事求原则,对事故(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等)的定义和级别做出明确定义。不推诿、不含糊,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以期在将来的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科学规范管理。适应不同状况,稳步提高。(陈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