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电厂岗位工资制度改革
——以岗定薪,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
本报讯 为实现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在7月份开展电厂定编、定员工作基础上,在集团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室领导下,公司特组织对电厂开展了“以岗定薪”的岗位工资制度改革。行政人事部及运营部牵头组织研究制订电厂岗位工资改革方案,并深入电厂调研,征求意见,完善方案。
8月4日,公司发布了《伟明集团电厂岗位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岗位工资改革。改革后把电厂所有岗位归入十个岗位等级,对应设立十个岗位工资等级标准,每个级别分设正、副岗。改革后的岗位工资直接与岗位挂钩,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岗位工资标准是以岗位的风险责任、知识技能、劳动强度及劳动条件等四大劳动要素为依据,对所有岗位进行岗位评价后制订出岗位等级工资标准。在岗位工资管理上,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在定编、定员基础上,已进入编制的在岗人员则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没在进入编制,则不能享受岗位工资。岗位变动,则岗位工资标准变动,工资随岗位走,而不是随人走。实行岗位工资管理后,对人员将是一种动态管理,在岗人员若考核不合格,则需下岗进行培训待岗;员工经过自身努力,不断学习提高,则可通过考核晋升到更高的岗位,得到更高的岗位报酬。
本次工资改革后,员工工资总体水平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也有一部分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的老员工因以前基本工资较高,改革后统一按岗位工资标准出现工资水平下降的情况。考虑到老员工创业时期对伟明集团所做出的历史贡献,经集团董事会及总经理室决定特对老员工采取了照顾措施,对本资工资改革后工资水平下降的老员工由集团公司另外给予工资补助。
9月1日,公司又出台了《伟明集团电厂考勤假期工资暂行规定》、《电厂新进人员见习/试用期工资待遇暂行规定》、《培训待岗人员暂行管理办法》、《伟明集团下属电厂临时工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完善岗位工资改革的配套管理。为深化改革,公司将进一步开展对电厂的奖金分配考核制度改革,建立职位管理及任职资格评价体系,建设一支职业化的高素质的员工队伍。